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武丽佳发布时间:2023-03-27浏览次数:278

根据《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3〕4号),在我校毕业生中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对象及名额

在我校在籍的2023届毕业生中,拟推荐27名参加“江苏省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各学院推荐0-2名应届毕业生(含本、硕、博)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1.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,遵纪守法、品德优秀,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。

2. 学习刻苦、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。

3. 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。对创新创业、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,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。

4. 在本学段学习期内,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 根据通知要求,评选、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全面衡量。同一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不可兼评。

2. 申请方式: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:00前填写以下问卷
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page/DSWxKYUhhUWFEam1R